遂环评函〔2023〕22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遂宁明月桥拆除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遂宁明月桥拆除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线路全长130.331米,其中渐变段长45米,明月桥桥梁全长70m,桥梁起点桩号K0+512.090,终点桩号K0+582.090,标准跨径为45米,桥梁标准宽度为40米,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项目总投资5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4万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遂开发改发〔2022〕50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3、城市公共交通建设”。2022 年5月11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出具了《关于遂宁明月桥拆除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遂开发改许可(2022) 9号),批准项目实施。该项目属于规划中的危桥改造工程,符合《遂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
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并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向山路西侧,施工场地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既有环保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弃渣、施工垃圾等远离地表水体堆放,并采取措施防止因雨水冲刷进入水体,严禁污染物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环境水体。桥梁施工时搭设防坠网防止工程碎块落入渠河,并在渠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警示牌,同时在施工期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施工现场封闭作业,设置2.5m~4m高的围挡,并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文明施工,洒水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沥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运输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施工车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密封运输,严禁超速/超载,并对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渣土开挖、材料运输作业;拆除的建筑垃圾采用防雨布覆盖并及时清运。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作业范围,优化作业方式。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弃方及时运往政府指定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科学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总平布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及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治理措施。将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严格执行土壤分层开挖、堆放,并按层回填,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场地内设置雨水导流渠,对裸露地面和临时堆土采取覆盖措施;临时弃土堆放点远离河道布设,并采取覆盖、设置导排沟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及绿化。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禁止危化品及货车运输车辆通行,设置限速等警示标牌及防撞设施(设置加高防撞桩);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应具备沉淀、隔油和事故蓄毒功能,桥面、路面径流或事故污水经收集后排入事故应急池,外运处理处置,严禁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渠河。
(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