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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9-27 18: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函〔2020222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安岳气田磨溪区块

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的批复

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

你司《关于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丁坪村原八角村二社,主要处理安岳气田磨溪区块龙王庙组气田水。其中污水处理能力为15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氧化脱硫+微电解氧化+高级氧化+沉淀+折点加氯法除氨氮+石英砂过滤+多效蒸发结晶,处理后的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氯化物达到《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一级标准后,经专管借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入涪江。

二、项目论证情况

202093日,我局组织市水利局、遂宁水文局等业务负责同志以及特邀3位专家,对你单位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关于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专家函审意见,经过全面修改完善,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基本符合设置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

三、项目批复事项

(一)排污口位置。原则同意该项目将处理达标的废水在遂宁经开区龙坪街道办事处张飞梁村1社涪江右岸处通过管道自流,经专管借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进入涪江,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05°38′18.35″,北纬30°26′56.25″

(二)废污水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外排废水最大排放量不超过1500m3/d,处理后的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的一级标准,氯化物执行《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一级标准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氯化物,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分别小于100mg/L15mg/L0.5mg/L300mg/L控制标准,对应污染物入河量分别小于化学需氧量45.9t/a氨氮7.4t/a总磷0.25t/a氯化物148.5t/a,削减了入河污染物量,符合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要求。按照国、省关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请你司在出厂总排口处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安装监控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出水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将排污信息、水质监测报告按规定报送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备案。同时,按照要求更新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

(二)其他工作要求。入河排污设施建成后,应对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合格后再投入运行。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规模、主要污染物等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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