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函〔2023〕189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
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经审查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审查情况
2023年10月10日,我局主持召开了《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和参会人员审查意见,该项目论证报告于2023年11月29日修改完善后报批。经专家审查,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基本符合设置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
二、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入河排污口,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采用明渠方式排入白家河左支(老堰河)。排污口设置于遂宁市船山区复桥镇灵龟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南侧明渠,经540m汇入东侧白家河左支(老堰河)处,排污口地理坐标为经度:东经105°38′21.0″,纬度:北纬30°23′42.0″;入河排污口类型: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该项目最大污水排放量不超过150m3/d,尾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20mg/L、氨氮≤1mg/L、总磷≤0.2mg/L、总氮≤1mg/L,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0.767t/a、氨氮≤0.038t/a、总磷≤0.008t/a、总氮≤0.038t/a。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要求。按照国、省关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请你司在出厂总排口处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安装监控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出水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将排污信息、水质监测报告按规定报送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备案。同时,按照要求更新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
(二)其他工作要求。入河排污设施建成后,应对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合格后再投入运行。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规模、主要污染物等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