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公路管理所:
你公司报送的《安居区安居镇至白马镇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石洞镇、白马镇。起点于规划道路安居大道西延线,中间控制点主要为石洞镇、遂资眉高速九曲河大桥,白马互通连接线、终点止于白马镇至步云乡县道平交,全线长20.13公里,路基宽度12米,设计速度每小时60公里,其中设大中桥梁7座(其中大桥1座106米;中桥6座,长度分别为86米、46米、66米、46米、46米、66米),涵洞70道、长2140米。项目总投资35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4.45万元。
该项目经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居镇至白马镇公路工程立项的批复》(遂安发改〔2012〕118号)批准,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中允许类项目。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出具《关于安居镇至白马镇公路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四川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地审字〔2014〕D200号),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核实安居至白马镇公路工程涉及饮用水保护区的复函》(遂字环函〔2015〕67号),明确该条线路不在安居区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道路桥梁跨越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无涉水工程。项目建设符合遂宁市安居区整体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白安河大桥处于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安居区安居镇至白马镇公路项目白安河大桥对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陆生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要求落实,桥梁采用“一跨式”设计,跨越白安河,确保桥梁无涉水工程;在进入翘嘴红鲌保护区前应设立标识标牌和警示牌,降低车速,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施工废水引导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原有设施处理。营运期应加强对桥梁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严禁排入水体。
(四)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施工采取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施工路段应采取围档、洒水等防尘措施,尽量减少建筑扬尘;使用商品沥青,不在现场熬制沥青,避免产生沥青烟。在跨越翘嘴红鲌核心区段,严格落实环评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对核心区的影响。加强运营期机动车辆尾气管理,减轻对大气的影响。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进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合理设置临时弃土、弃渣场,项目挖、填 、弃土石方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要求落实;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七)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输危化品对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影响,杜绝因运输安全产生的次生环境灾害。
(八)在施工与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施工期环境信息。
三、项目应依法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安居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请你单位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安居区环保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