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装配式建筑密封材料生产项目 |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席家 沟 |
四川佳世特橡胶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9.25%。属扩建,在已建厂房空置区域内新增1台炼胶机、4台开炼机、20台硫化机、1台冲片机、1台双头磨片机,其他公辅设施利旧;达到新增年产10万件橡胶密封圈(条)的生产能力,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达到年产3000t高性能管道密封件、10万件橡胶密封圈(条)的生产规模。 项目经大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川投资备[2019-510923-29-03-371278]JXQB-0067号)备案, |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营运期原料车间内设置密闭配料间和负压排风系统,并在投料口和自动配料装置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浓度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对炼胶车、硫化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并经低温等离子设备+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本项目营运期厂区应完善雨污分流;营运期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冷却水池用作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郪江。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检验样品属一般废物,经收集后外售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不合格产品作为低端产品外售至客户;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隔油池废油脂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清掏处理。 产生的废液压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弃原料桶、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优化设备布局,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合理布置厂区平面,有效利用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落实好"三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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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泳贞包装瓶盖生产线建设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大榆镇白土坝4组洪城新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
射洪泳贞包装有限公 司 |
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33.4万元,占总投资的27.83%。租赁中小企业孵化园区4号楼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占地约2000平方米;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新建泳贞包装瓶盖生产线项目,设备主要有注塑机、冲床、微车等,形成年生产氧化铝瓶盖1000万只,塑料瓶盖500万只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涉及的表面电镀、表面加工工序均为外委加工。 项目经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18-510922-29-03-283045]FGQB-0128号)备案, |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排风口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达标排放;产生的酸雾/碱雾废气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采用三级喷淋中和工艺,外排硫酸雾、氟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达标排放;磷酸雾应参考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相应标准达标排放;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锅炉废气经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完善雨污分流,营运期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染色清洗废水经"化学还原+沉淀+超滤"装置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含磷废水、酸碱废水分别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 ,经"混凝沉淀+臭气氧化脱色"工艺集中处理后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一并经园区排污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模具、废棉布轮等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合格铝套、废边角余料定期由铝厂回收利用;不合格塑料工件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超滤滤渣、废润滑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抛光液、污泥池污泥等属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废抛光膏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可倾压力机、送料机、锅炉、冷冻机、注塑机、移印机、冲床、粉碎机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利用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落实好"三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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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宁片区垃圾压缩中转站 |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遂内高速与象山路交叉段东侧 | 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2100万元,占地7641.59m2(11.46亩),建筑物占地面积 621.8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压缩车间、垃圾中转站房坡道,门卫室,停车场,污水暂存池,并配套垃圾压缩机、钩臂车、罐车、水电设施、进场道路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 施工期处置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文明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机械,夜间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加强项目营运期间监督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过程中的渗滤液混合站内的冲洗废水、生活废水通过设置的收集管网收集到污水暂存池(40m3)中,通过垃圾压缩站配套密闭罐车拉运至台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涪江。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生活垃圾压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恶臭气体,在卸料平台引风口、压缩生产线料槽、副推系统及压缩仓通过风机对污染源进行收集,采取负压除尘除臭系统+异味喷淋系统对压缩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以压缩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新建居住、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医院等敏感设施。 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污水暂存池产生的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与外运来的生活垃圾垃圾一并压缩处理,及时中转;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分类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间重点防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落实地下水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污水暂存池、车辆冲洗区、危废间、压缩中转车间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 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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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