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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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站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南路1号
| 遂宁市鑫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厂房(2500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个库区(每个库区之间设有挡墙间隔,每个库区内贮存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堆存放)、中转整理区、装卸区、办公室等
| (一)各类废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贮存及装卸过程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干式过滤+二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各类废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液、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快速检验区仪器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液、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快速检验区仪器清洗废水,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设备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为叉车转运危废、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进出以及风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废物: 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树脂(软水制备)交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废拖布、抹布、废活性炭和碱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快速检验区仪器清洗废水、废机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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