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欧南科技注塑包装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16: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273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欧南科技注塑包装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遂宁市欧南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欧南科技注塑包装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于2021年在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上游工业园西华拓展区租用四川家尊福门业有限公司厂房,实施了年产塑料包装盒2800万套生产项目,并取得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遂蓬环函〔202116号)。为扩大现有生产规模,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内新增1UV喷涂生产线、4台镀膜机、10台注塑机及配套环保设施,新增酒盒底座3000万个/年。扩建完成后全厂将达到年产透明包装桶2800万个、底座5800万个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比8.4%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酒类注塑包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29号令)中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报告书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环保投资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落实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对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及台帐。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隔油处理后食堂废水经厂区已建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蓬溪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芝溪河。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每日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收运和处置;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用于塑料底座生产;除尘器收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废手套、洗枪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四)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UV 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漆雾采用高压脉冲塔进行吸附回收利用;有机废气采用强紫外线固化分解除异味,再通过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系统处理,最终通过15m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高效设备,并采取设备底座加固减振、安装消声设备、采用橡胶隔震垫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非正常施工导致的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好厂区三防措施,编制应急预案,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醒目标识、标志牌。其中化粪池、食堂隔油池、化学品库房、喷漆房、调漆间和危废暂存间等设为重点污染防治区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控。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九)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优化和完善,并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原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报告书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颗粒物0.2t/aVOCs 0.52t/a按照《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欧南科技有限公司欧南科技注塑包装生产线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的报告》(遂蓬函〔202256号),主要污染物排放来源于2021年关停四川省鑫奥菲尔家具有限公司削减量,项目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由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时予以确认。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自主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蓬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蓬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210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