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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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心医院康复院区 | 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宫南路535号 | 遂宁市中心医院 |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医院为综合医院,主要设置科室有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医院总建筑面积16239.36m2,设置255张床位,配置医务人员130人,最大门诊量80人/日,年工作时间365天。医院设置燃气锅炉房、熬药间;不设置太平间、洗衣房、不设传染科,空调采用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医院大楼外北侧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施工期处置措施: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加强废水、废渣的处置和管理,并严格实施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将施工期污染影响减到最小。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汇同医疗废水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再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最终进入涪江。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对重点噪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处置;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密闭结构,臭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后经紫外光+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医疗垃圾暂存间恶臭通过室内加强空气消毒、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抽排风系统;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的消烟装置处理后由专业烟道引至医院大楼5F 楼顶(H=26m)达标排放;锅炉天然气废气由管道引至医院大楼5F 楼顶(H=26m)达标排放;医疗废气通过病区消毒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处理;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医院大楼5F楼顶(H=26m)排放;熬药废气通过在煎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 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医用针头、缝合针等)、病理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院按照医疗废物种类采取分类收集和处理。医院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废物经灭菌、毁形后作为医疗垃圾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病理性、化学性废物交有处理该类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联单制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医院废水处理站污泥在污泥池投加石灰消毒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规范处置处置。废活性炭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非病区生活垃圾及病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每日由专人收集后,在专用垃圾桶暂存,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收运、统一处置,实行日收日运,即收即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