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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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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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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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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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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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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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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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中环线以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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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中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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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新顺中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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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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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中环线,占地面积10926.6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加气区(4台四枪加油机、1台双枪加油机、2台单枪LNG加气机)、储油罐区(4个FF双层防渗储罐,2个20m3汽油储罐、1个30m3汽油储罐、1个30m3柴油储罐)、LNG储罐区(地上60m3LNG卧式储罐一座)、充电区、加氢区、氢气设备区、站房辅助用房,配套建设一、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LNG放散系统、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装置、油烟净化器、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隔油池、环保沟、危废暂存间。总投资8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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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卸油油气回收(一次)系统1套(汽油使用),加油油气回收(二次),贮油油气(三次)回收系统1套;天然气放散废气、检修尾气通过一根10m高的放散管排放;加气废气通过加气机自带尾气回收装置,回收至LNG储罐;作业区等危险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装置防止气体泄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预留的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生活污水及司乘人员如厕废水经站内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0m3)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涪江;初期雨水、地坪冲洗水由站内环保沟收集后进入隔油池(4.0m3),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涪江;油管清洗废水交予有资质的油罐清洗单位运走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潜液泵撬基础设橡胶隔振垫以减震,潜液泵安装在密闭的真空泵池内,潜油泵置于操作井内;加液机基础和柴油发电机基础设置橡胶隔振垫减震;控制放散时间,尽量在白天放散,严格管理,尽量减少放散次数,并在放散口设置消声器;站内禁止鸣笛、控制车速。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处理统一清运;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理;污泥每半年清掏一次,由市政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报告表将卸油区、卸气区、储油罐区(油罐池池底、池壁)、LNG储罐区、输油管道、危废暂存点、柴油发电机房及加油加气岛地面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除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生产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分类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在油罐区的地下水下游方向设置一处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加强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管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应急救援设施和防护用品及装备;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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