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1月25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1-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我市气象条件转好,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9〕3号)要求和《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遂府办函〔2017〕263号)有关规定,我市决定自2019年1月31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将解除黄色预警通知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并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