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超前研学,助推许可新条例高效落地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条例》实施,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近期,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强组织召开了《条例》的集中学习和研讨工作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本领。即将实施的《条例》是在多年探索、实践积累、经验借鉴、问题倒逼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许可实际工作的重要遵循,要通过集中研讨学、新旧条例对比学、专家课堂学等形式尽快学深吃透用准《条例》。

    优化流程,确保高质量办件。在颁发过程中,要以《条例》新的规定为准,《办法》为补充,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依据《条例》和各行业核发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审核,对排放标准、污染物许可量等内容不能出现任何错误。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效率,依据《条例》新要求优化内部流程,规范颁发程序,确保程序合规与“放管服”要求二者兼顾。

    强化衔接,确保条例落地。要建立《条例》中各项违法行为的预警告知和移交查处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懂法、守法,同时严格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条例》真正成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长牙齿”的利器。

    扩大宣传,提高守法意识。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条例》传达到排污单位,督促排污单位切实落实排污许可制,杜绝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