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函〔2015〕349号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2015年度
市级生态家园的通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建设生态省决定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07〕1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遂宁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遂委办〔2010〕124号)要求,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生态家园创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根据各县(区)环保局推荐和市专家组审查意见,决定命名安居区白马镇卧龙桥村黄官红等8456户为市级生态家园。
希望被命名的农户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