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2019〕147号 签发人:赵齐宣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力扬工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请示
生态环境厅:
我市四川力扬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铅酸蓄电池的企业。该公司与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处置协议,现该公司拟将其产生的含铅废物(HW31,384-004-31,约600吨)和废铅蓄电池(HW49,900-044-49,约100吨)约700吨,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转移至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置。经我局现场核查,该企业危险废物符合跨省转移处置基本条件,同意呈报该企业转移申请,请省厅商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是否同意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转移处置约700吨(以实际转移量为准)含铅废物。
妥否,请批复。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何芮;电话:0825-23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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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