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船山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4月16日,船山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刘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长江办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内容通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通报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精神。并集中观看了《遂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和《船山区生态环境警示片》。
    会议还审议了《船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方案(审议稿)》《船山区三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审议稿)》。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坚决扭转“环保督察就是督察环保”的错误认识。
    会议强调,一要自觉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即将进驻四川,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改好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二要坚决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紧盯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抓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别对标问题对号入座,严格按时序进行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再梳理、再排查,全面消除盲区死角,绝不允许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坚决杜绝“一刀切”现象,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简单粗暴、不计后果的行为。三要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平。一是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认真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职能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现辖区监管全覆盖。二是建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将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快推动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法治意识浓厚、执法水平高超的环保执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