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遂宁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时间及点位
2022年8月,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遂宁市的9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含2个长江经济带断面)开展了月度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二)监测项目
白鹤桥、涪山坝和米家桥3个省控断面的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浊度、电导率、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28项。
红江渡口、玉溪、跑马滩、大安、郪江口和梓江大桥6个国控断面的监测项目为国家总站指派分析单位完成的监测项目和我市部分补充监测项目。其中,红江渡口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浊度、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25项。玉溪、跑马滩、大安、郪江口和梓江大桥5个国控断面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浊度、电导率、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14项。
(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执行。
二、评价方法及标准
评价标准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水质标准,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其中,白鹤桥、涪山坝和米家桥3个断面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的21项指标(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除外,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红江渡口、玉溪、跑马滩、大安、郪江口和梓江大桥6个断面采用国家反馈的采测分离数据和我市部分补充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并根据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确定断面水质类别。
三、评价结果
8月我市9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含2个长江经济带断面)水质优良率为77.8%。
其中红江渡口、玉溪、郪江口、梓江大桥和米家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为优;跑马滩和涪山坝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良好;白鹤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轻度污染;大安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中度污染。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022年8月遂宁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 断面名称
|
所在地
|
断面类别
|
上月
类别
|
上年
同期
|
本月
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倍数
|
| 红江渡口
|
蓬溪县
|
国控
|
Ⅱ
|
Ⅱ
|
Ⅱ
|
/
|
/
|
| 玉溪
|
重庆潼南
|
国控
|
Ⅱ
|
Ⅱ
|
Ⅱ
|
/
|
/
|
| 跑马滩
|
安居区
|
国控
|
Ⅲ
|
Ⅳ
|
Ⅲ
|
/
|
/
|
| 大安
|
安居区
|
国控
|
Ⅳ
|
Ⅲ
|
Ⅴ
|
化学需氧量/0.81、五日生化需氧量/0.10、高锰酸盐指数/0.07
|
/
|
| 郪江口
|
大英县
|
国控
|
Ⅳ
|
Ⅲ
|
Ⅱ
|
/
|
/
|
| 梓江大桥
|
射洪市
|
国控
|
Ⅲ
|
Ⅲ
|
Ⅱ
|
/
|
/
|
| 白鹤桥
|
安居区
|
省控(长江经济带)
|
Ⅲ
|
Ⅲ
|
Ⅳ
|
高锰酸盐指数/0.08
|
/
|
| 涪山坝
|
蓬溪县
|
省控(长江经济带)
|
Ⅲ
|
Ⅲ
|
Ⅲ
|
/
|
/
|
| 米家桥
|
船山区
|
省控(趋势科研)
|
Ⅱ
|
Ⅱ
|
Ⅱ
|
/
|
/
|
| 注:1. 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环办〔2011〕22号)。
2. 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和硒。
3. 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4. 红江渡口、玉溪、跑马滩、大安、郪江口和梓江大桥6个国控断面采用国家反馈的采测分离数据(含部分市级补充监测数据)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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