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是生态环境部门摸清底数、依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依据,是一项年度例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我市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利用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513号)统一部署,现将做好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年度
2019年度
二、 申报内容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019年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 申报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市直园区生态环境分局要高度重视并统筹安排本辖区内的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等情况,加强与当地卫生、科技、教育、交通、商务、市场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认真筛查危险废物产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好本辖区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申报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强化审核,加强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市直园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专人对申报单位危险废物辨识、申报登记表填写等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专人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往年报错率较高的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和行业代码。危险废物类别和代码要按照《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进行填报。行业代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办设管字〔2018〕93号)(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下载)确定。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市直园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申报单位要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对申报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 报送要求
(一)危险废物申报单位
危险废物申报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四川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附件1),并承诺申报内容真实性。按照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规定时限,将法人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如收集接收了其它医疗卫生机构(19床及以下)医疗废物的,还应填写《医疗废物构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被接收单位可不再另行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但要复印接收单位申报表留档备查。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外单位收集的危险废物不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报送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纳入申报。
(二)县(市、区)及直属生态环境部门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市直园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核、汇总辖区内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数据,按照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其他单位五个类别分别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附件3-7),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审核签章后的《四川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医疗废物构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附件3-7)一式一份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同时请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附件3-7)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何芮、苟伟;联系电话:15388377985、13684441377;邮箱:573826064@qq.com)
附件:1.四川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
2.医疗废物构成情况统计表
3.2019年四川省遂宁市XX县(市、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
4.2019年四川省遂宁市XX县(市、区)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
5.2019年四川省遂宁市XX县(市、区)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
6.2019年四川省遂宁市XX县(市、区)学校、科研、检测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
7.2019年四川省遂宁市XX县(市、区)其他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汇总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