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会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关于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立法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高效率、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11月8日下午,受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齐宣委托,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强组织召开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2021年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立法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职责,各部门单位参会同志分别结合部门职责就立法工作作交流发言。

    陈强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意义重大。一是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加强立法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立法工作,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切实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实效性,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提升立法质效。各有关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充分结合职能职责,履职尽责,通力协作,站在不同业务角度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立法工作提供参考。三是明确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立法调研。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出台立法调研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部门目标任务,形成责任清单,制订调研计划、倒排时序,全力以赴做好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立法调研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局机关相关科室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