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开展2021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水平,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及相关制度宣传,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1年全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培训。
  培训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一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重点解读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等技术指南,详细介绍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核要点;

二是自行监测管理平台使用。详细讲解了自行监测管理平台使用注意事项,要求达到熟练运用自行监测管理平台,就能掌握辖区内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三是自行监测监管要点。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清单内容,详细讲解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审核、自行监测开展、监测数据公开的具体要求。

培训会上,受局领导委托,驻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蒋红斌就自行监测监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自行监测家底要清。各辖区要详细核查排污许可证数量,掌握辖区内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具体情况,对未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要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二是自行监测方案审核要严。要严格审核企业提交的自行监测方案,要及时将方案问题反馈企业,并就如何整改指导到位;三是自行监测数据要实。要核实监测数据是否规范有效,重点核实监测频次、方法选用、企业自主手工开展的监测等易出问题环节;四是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要规范。要认真查看企业填报数据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漏报错报情况,对不规范的填报,要求企业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