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2019〕79号 签发人:赵齐宣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请示
生态环境厅:
我市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处置协议,现该公司拟将其产生的含镍废物(HW46,900-037-46,约17.5吨)和废催化剂(HW50,261-167-50,约43吨)于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转移至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经我局现场核查,该企业危险废物符合跨省转移处置基本条件,同意呈报该企业转移申请,请省厅商内蒙古生态环境部门,是否同意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转移处置共约60.5吨(以实际转移量为准)危险废物。
妥否,请批复。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何芮;电话:0825-23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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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