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 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2月28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市委副书记、遂潼园区临时党委书记景临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生态环境警示片,听取了2022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展等情况汇报,审议了有关文件,安排了下一步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把握“三对关系”,在深学深思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要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要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分区域、分领域、分流域、分行业重点整治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把握近期和远景的关系,既立足当下,逐步解决当前面临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持续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会议要求,破解“三大压力”,在知重负重中守住生态环境红线底线。要破解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的压力,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要破解思想重视程度弱化的压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有效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要破解环保领域风险增加的压力,增强提前预判、精准研判能力,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不断提高治污水平和质效。

会议强调,突出“三个强化”,在明责担责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标跨越。要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确保责任有人担、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抓。要强化项目支撑,加大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投入,做好项目储备包装,推动减污降碳,腾出环境容量,拓展发展空间。要强化考核督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访问题、风险隐患等,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惩的力度,提高奖的温度,着力营造“人人敢为、人人能为、人人善为”的良好氛围。

副市长雷刚,市政府秘书长白争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全媒体记者 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