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申报的通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申报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川环发〔20219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我市可设立2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我局拟启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设置

根据近年我市各县(市、区)、园区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产废企业数量、分布等情况,综合考虑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风险防控等要求,决定2家试点单位均设置在船山区(含经开区、高新区)。

二、试点单位条件

按照《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执行。

三、实施方案评审

(一)实施方案报送

有意参加试点工作并符合试点条件的单位(不含个人),请于202161517:30,将本单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方案答辩及评审

市生态环境局将邀请相关市直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开展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终确定2试点单位。确定试点单位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628日前报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苟伟             联系电话:0825-2391015

地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北路228号)212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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