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举行。
会议对本次立法的背景和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的有关情况以及听证的重点事项进行说明,与会人员围绕《条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悉,《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四十七条内容。《条例》重点明确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系统治理、确保安全原则;明确规范管理主体责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措施实施,约束与限制饮用水水源污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