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报
近日,我市通报了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文公开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达标,其中优良天数为348天(优169天,良179天),同比增加7天,优良天数率为95.1%,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较2015年上升13.0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29.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1%,较2015年下降32.6%。PM10年均浓度为47.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1%,较2015年下降39.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2.5、PM10三项指标均列居成都平原地区第2位,分别位于全省第8、第7和第7位。各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超额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今年我市空气质量位列全国168重点城市第18位,并有6个月(4、7、9、10、11、12月)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其中10月高居第3位,为历年来的最好成绩。
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空气质量情况
2020年度,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前三位的站点是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射洪生态环境局和市监测站,分别为95.4%、94.8%和94.6%;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91.7%、91.8%、92.3%。
全市有5个站点优良天数率同比改善,排名前三位的是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和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分别同比上升2.6%、1.5%和0.6%。同比恶化的有3个站点是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和蓬溪县实验中学,同比分别下降1.9%、1.4%和1.1%。射洪生态环境局同比持平无变化。
(二)PM2.5监测结果
PM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射洪生态环境局和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是23.6、25.0和25.7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30.4、29.7和29.3微克每立方米。
全市有8个站点PM2.5同比改善,前三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射洪生态环境局和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同比分别下降23.4%、15.3%和11.7%;同比恶化的站点是蓬溪县实验中学,同比上升3.9%。
(三)PM10监测结果
PM10浓度值从低到高前三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和蓬溪县实验中学,分别为39.2、39.5和44.8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和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分别是52.2、51.8和51.6微克每立方米。
全市有7个站点PM10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和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同比分别下降15.5%、11.8%和9.4%;同比恶化的站点是蓬溪县实验中学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同比上升3.9%和1.1%。
(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结果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结果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是安居检察院、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和射洪生态环境局,分别为2.71、2.75和2.90;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美宁食品公司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为3.31、3.29和3.16。
三、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和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测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申请2194台,审核通过1735台(附件3);全市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测1611台,超额完成51台,各地均完成目标任务(附件4)。
四、下步工作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年、起始年,各地要高度重视,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为重点,加强统筹谋划,坚持“三个治污”,突出“五个精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1.2020年度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统计表
2.2020年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3.2020年度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情况统计表
4.2020年度全市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测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