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1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三大活动”的通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三大活动"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治理战略决策,按照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0〕121号)要求,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原则

(一)主动作为。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的问题发现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全面、细致摸清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底数,主动作为,早排查、早整改,努力争取今年国家、省生态环境警示片不发现、少发现我市问题。

(二)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真正将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格局。

(三)突出重点。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聚焦具有区域性、地域性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重点关注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问题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配套管网等问题。

(四)严肃责任。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导致该发现问题没有被发现的,对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客观、准确报告,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认真,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导致整改后反弹或同样的问题反复发生的;对以上原因导致我市相关问题被国家长江警示片或媒体曝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严格追究排查人员、暗访人员以及整改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

二、工作重点

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活动",要以大排查促大整治,以大整治促大提升,最终达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目的。在活动中,突出抓好以下10个重点。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国家移交和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

(三)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

(四)省大气强化督查发现问题。

(五)2019年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

(六)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企业等重点行业生态环境问题。

(七)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或位于敏感区的排污单位。

(八)2018年以来,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重复举报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九)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以及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

(十)其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大排查"活动。成立大排查工作组(见附件1),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梳理"工作重点"中涉及的10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于3月6日前报至执法支队涂笨处。执法支队统筹协调排查工作,3月至5月,按计划、按步骤对全市范围内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附件1),并于每月15日、29日前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督察办。各组排查结束后,根据《遂宁市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分工安排,现场准备组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交叉暗查,确保排查问题准确,整改到位。

(二)"大整改"活动。督察办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由督察办负责实行分级整改,按照清单制、销号制、责任制要求,及时分解整治工作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附件2),并于上报问题清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清单报省督察办备案。对部分重难点、跨区域流域问题,实施市级督办,并纳入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管理,做到即查即交、即交即办、即办即改。以排查问题交办整改为契机,同步抓好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移交问题整改,按照最新调度频率,确保序时推进、整改到位、按期销号。

(三)"大提升"活动。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动真碰硬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大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环督办、水科、大气科、土壤科、辐射科、执法支队、监测中心站、应急中心、宣教中心、固管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由邹凯同志负责牵头揽总。各大排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要以属地为单位,压紧压实县(市、区、园区)责任,以大排查促真排查、以大整改促真整改、大提升促真提升,以求真实务态度开展"三大活动",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畅通举报渠道。科学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深挖细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充分利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发现机制,精准发现问题。

(三)搞好统筹协调。办公室负责统筹保障车辆;宣教中心负责联系媒体记者对核查、整改过程进行录像、摄像,及时公开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同时对于突出环境问题,纳入2020年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移送地方推进整改。集中排查组要按照"严管优服"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协助地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禁"一刀切";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附件:1.大排查工作分组

      2.遂宁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3.遂宁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整改清单

      

附件1

大排查工作分组

船山区

组  长:陈  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联络员:龙  帅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郑宇杰    水科干部

胥  月    环督办干部

属地执法人员2名

安居区

组  长:邹  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联络员:罗华金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游佐佳    土壤科干部           

属地执法人员2名  

射洪市

组  长:何多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联络员:周建勋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金  鑫    环督办干部

高欣曦    办公室工作人员

属地执法人员2名             

蓬溪县

组  长:杨永生    市生态环境局副县职领导干部

联络员:梁晓辉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夏  昭    大气科干部

        魏娅冰    环督办干部

属地执法人员2名             

大英县

组  长:谭  文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联络员:薛居国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杨  政    辐射科干部

赵清泉    环督办干部

属地执法人员2名

遂宁经开区(增加1名科室人员)

组  长:王  璞    监测中心站站长

副组长:李  杨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徐绍兵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李  超    监测中心站干部

增加1名科室人员

属地执法人员2名

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

组  长:康晓阳    督察办主任 

联络员:张  怡    执法支队干部

成  员:朱敬红    执法支队干部

属地执法人员2名


附件2

 

遂宁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问题清单(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经度

纬度

点位名称

问题来源

问题

类型

存在问题

已上报整改情况

排查情况

备注

整改

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

整改现状

整改状态

1



















2



















注:1、"问题来源"选填: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央督及回头看、省督、央督及回头看信访件、群众信访举报、其他已发现问题、新发现问题。2、"问题类型"选填: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工业污染、"三磷"污染、船舶污染、固废污染、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综合管理、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生态破坏、环境风险。3、新发现问题不填报"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现状"、"整改状态"。4、"整改状态"选填已完成、达到序时进度、未达序时进度、已完成但出现反弹。5、已发现问题的点位,如发现有新的问题,则分行填报已发现问题、新问题。
附件3

 

遂宁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整改清单(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经度

纬度

点位名称

存在问题

问题来源

问题类型

责任

单位

整改

目标

整改

时限

整改

措施

整改

进展

整改

阶段

是否纳入长江自查问题清单

备注

1




















2




















注:1、"未达序时进度"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按已有整改方案填报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并在备注栏写明实际计划完成时限。2、"已完成但出现反弹"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生态环境问题,重新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3、问题来源为"新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整改目标、时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