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函〔2016〕14号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2016年第一季度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遂宁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经大英县环保局推荐和我局专家组审查,决定命名大英县通仙乡通仙桥村等51个村为市级生态村(详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生态村珍惜荣誉,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英县环保局要进一步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生态村建设,为推进市县生态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遂宁市2016年第一季度市级生态村命名名单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