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领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生态环境局、分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应用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257号)要求,我市已于2019年5月起通过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电子联单全面运行。系统运行后,极大简化了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备案流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由于该系统用户量及访问量较大,系统负荷较高,造成系统运行不稳定或无法登录等情况时有发生。
为防止系统故障影响到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为企业核发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请有需要的企业填写《遂宁市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表》(见附件)进行申领。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逾期需另行申领,每个自然年内可多次申领。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出现故障且企业急需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工作时使用,待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恢复正常后,企业仍需将该次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补录至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何芮
联系电话:2391015
电子邮箱:573826064@qq.com
附:《遂宁市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
遂宁市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表
| 申请企业名称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拟转移危废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HW) | 拟申请备用联单份数 | ||
| 主管业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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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类别(HW) | 备用联单编号 | 备用联单有效期 | ||
备注:请注意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有效期,逾期需另行申领。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出现故障且企业急需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工作时使用,待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恢复正常后,企业仍需将该次备用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补录至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