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6月25日,遂宁市委书记邵革军主持召开七届常务委员会第113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认为,《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总则、组织机构和人员、督察对象和内容、督察程序和权限、督察纪律和责任等内容,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邵革军要求:一要坚定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规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要坚决推进整改。按照省委彭清华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要求,扎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紧盯中央、省级和市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要对销号事项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三要坚持制度创新。要深化环保大数据运用机制,建立环保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环保问题群众监督举报常态化机制,健全监察核查监管机制,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领域个性和共性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