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不到位 大英生态环境局:查!

11月18日,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大英县工业园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管控措施进行检查现场。
    检查发现大英县鸿建商砼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黄色预警期间,未落实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厂内商混车辆仍在运输商品混凝土出厂。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进行查封、扣押:(三)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的规定,大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2台商混运输车辆实施了查封,在20日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对其进行了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