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组织各县(区)、市直园区及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编制工作会议。
会上,市环保督察整改办传达了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关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了整改方案报送时限、报送方式,就如何编制整改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方案编制需明确专人,科学合理,坚决杜绝整改措施不合理导致整改未达序时进度的情况出现。与会单位就整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受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赵齐宣同志委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何多孟同志对方案编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达压力,把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二要明确时限,掌控进度。明确方案编制上报时间和整改措施整改进度两个时间点,按期销号,按时完成。三要与当前中、省政策相适应,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精心编制,精准编制,确保整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完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