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513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110kV清铁线17号-29号段迁改项目 遂宁市高新区 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架空线路单回路径长3.9km,导线型号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三角形排列;;②使用杆塔共20基(N18-N37),其中新建19基,利旧1基;③拆除原线路18号~28号铁塔及导地线(拆除段线路长4.08km,共11基塔基)。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5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0%。
一、施工期
1、噪声
本项目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和架线、铁塔拆除,施工位置分散,每个位置施工量小,施工期短,且集中在昼间进行,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2、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工人就餐利用周边已有餐馆等公共设施解决,施工人员主要租赁附近民房,临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居民厕所处理。施工期铁塔基础的浇筑工程量很少,基本无施工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
3、大气
本项目对大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施工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的垃圾处理方式处理;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就近于低洼处夯实,无弃土;拆除部分线路包括可回收利用部分和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不会改变当地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建设不会对区域野生动植物造成明显影响,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很小。
本项目施工期具有施工期短、施工量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其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并随着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和噪声影响。
1、电离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拟采用措施:①近地导线离地为18m时,线路下方距地面1.5m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µT),同时也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综合考虑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预测结果,不考虑风偏情况下,确定110kV输电线路导线与建筑物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3m,或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3m。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控制输电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确保电磁环境达标。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类比的线路-110kV代岳线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2.5dB(A),夜间噪声为38.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架空输电线路电晕放电将产生噪声。输电线路的可听噪声主要发生在雨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在干燥条件下通常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