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时间
2021-08-05
来信标题
审批权限
来信内容
请问目前政策条件下,哪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属于我市审批范围,哪些项目需要报省环保厅?判定依据是什么?
办理情况
  • 网友,你好! 你咨询的“目前政策条件下,哪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属于我市审批范围,哪些项目要报省环保厅?判定依据是什么?”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二、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及依据 (一)分级审批依据 1.《四川省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公告》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遂环函〔2019〕263号)。 3.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2020年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榜”地区予以政策激励的函》。 如还有不清楚的,请来电咨询行政审批科0825-2391017.

    行政审批科   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