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时间
2023-06-06
来信标题
金科香山旁长期噪声扰民
来信内容
我是仁里场金科香山住宅小区的居民。我要投诉遂宁仁里场安置小区居民噪声扰民,家里面只要死了人,就拉在香山后山上埋。隔三差五,凌晨5点过点,就吹唢呐,敲锣打鼓,放火炮,还有个别时候放哀乐,声音像打雷一样,一个月都要搞两三次,弄得家中老人、小孩经常半夜被吵醒,严重影响我们全家人的身心健康。请环保局对这种噪声污染行为严厉执法。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也想帮您及时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新噪声法)第六十九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规〔2022〕2号),船山区仁里镇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及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巡查、劝导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建议您首先向仁里场安置小区所在街道社区反映情况进行协调,发生类似事件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进行处理。

    大气环境科   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