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时间
2020-07-06
来信标题
空气污染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家住蓬溪金桥镇金桥新区这边,近一段时间晚上半夜到第二天早上,空气中会有很刺鼻的酸臭气味,。离我们居住的小区不远就有家化工厂,,还望政府查明具体原因。。。
办理情况
  • 2020年7月6日,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收到遂宁市集约化平台互动类信息处理单(受理编号1594046226598)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蓬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当地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投诉的“之江高新化工厂”的基本情况 反映人反映的“之江高新化工厂”是位于蓬溪县金桥新区的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取得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57275326X5,法定代表人张华,生产厂区位于蓬溪县金桥新区工业园区内,后方靠山体,左右、前方为工业企业,距离最近居民点600米以上。2015年2月2日,蓬溪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蓬环函〔2015〕14号)2016年12月24日,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蓬环验〔2016〕40号)。公司经营范围:二氧戊环(960吨/年),双醚等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液体消毒剂的制造,仪器设备、阀门管材的销售等。 二、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家住蓬溪金桥镇金桥新区,近一段时间晚上半夜到第二天早上,空气中会有很刺鼻的酸臭气味,离我们居住不远就有化工厂。 诉求: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公司臭味扰民的问题。 三、调查的基本情况 因该处多次被群众投诉,蓬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也多次到现场进行了检查。2020年6月5日上午,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蓬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桥片区工作人员邀请了部分群众代表一道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1、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私设大气排污口、偷排、物料输送管道泄漏等违法行为。2、针对反映人反复投诉该公司夜间生产作业时候产生的臭味较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在群众代表的监督下执法人员委托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噪声、废水、废气开展执法监测,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同时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3、2020年6月5日晚上8点至11点,蓬溪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县经开区金桥片区工作人员再次一道到反映人反映的点位(金桥新区置信仁湖小区、天鹅湖小区)附近勘察,也未闻见明显异味。 4、2020年6月16日,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监测报告(环字(2020)第0143号),监测数据表明:该公司排放的噪声、废水、废气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无任何超标的现象。5、对周围的群众进行走访,反映的确存在有时候(天鹅湖小区、仁湖小区)附近会闻见异味。 四、处理情况 蓬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的负责人做出要求,一定要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用,确保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要求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桥片区安排环境监管网格员加强巡查频率,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020年7月10日上午,蓬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电话与投诉人李先生进行了沟通告知其调查处理情况。 许多当地群众不理解为什么有着数万人金桥新区的要建造化工厂,而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就已在金桥新区成立,现属于迁改建,而近段时间投诉较多的天鹅湖小区、仁湖小区修建在后,这涉及到金桥片区的产业发展定位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无法协调处理到群众满意程度。 五、下一步工作 蓬溪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保法规教育,督促企业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预防环境事故发生。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