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时间
2022-05-23
来信标题
环境监理是否为强制性,什么类型项目需要开展环境监理
来信内容
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是否为强制性,如果不是强制性,什么类型或什么类别的项目需要配置环境监理。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收到你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为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管及全过程管理,原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该通知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定义、需开展建设项目监理的建设项目类型及重点关注的内容均进行了规定。 二、原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32号),明确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已结束,废止了试点工作文件,未再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作相关要求。 因此,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不是强制性的,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环境监理。

    行政审批科   2022-05-25